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离退休办公室

关于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情况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邱学军]    [发布日期:2021-11-03 15:09:09]    [阅读:次]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现将我校医药费费报销情况作相关提醒。

1.医药费具体报销办法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校发[2016]23)文件执行。

2.定点医院

序号

医院名称

序号

医院名称

1

江苏省人民医院

2

江苏省中医院

3

江苏省笫二中医院

4

南京市中医院

5

江苏省肿瘤医院

6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7

南京军区总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

8

南京市胸科医院

9

南京市脑科医院

10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11

南京市儿童医院

12

南京市明基医院

13

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

14

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

15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6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17

鼓楼医院

18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含江北院区)

19

南京江北医院(原江北人民医院)

20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

21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原南京市浦口医院)

22

南京市浦口中心医院

23

江苏省口腔医院

24

南京市口腔医院

25

江北口腔医院

26

盘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此外,市内退休人员集中居住点人数达4人以上可就近确定一家社区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1113

IMG_25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pdf

IMG_257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