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离退休办公室

关于加强人才公寓装修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6-04-06 11:20:21]    [阅读:次]

各位住户:

为维护人才公寓房屋结构安全,防范安全隐患,现就人才公寓装修管理的若干规定重申如下:

1、 严格装修报批制度

凡是需要动工装修的住户,必须向物业管理服务部提交装修申请和装修方案,如果没有书面的装修设计方案,则由住户提交包括主要装修内容的文字说明,供物业管理服务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

2、 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装修中原则上不许改动室内结构;如因追求效果的需要,涉及到结构改动的,必须在报批的装修方案中提交设计图,由物业管理服务部报基建处审核拆改是否安全可行。住户在装修拆改过程中,不得超出经审核的内容。

3、 消除装修管理盲区

为实现装修管理全覆盖,对于未经报批的擅自装修行为,物业管理服务部可以责令停工,督促其补办相应手续。当前尚未办理手续而已经擅自装修的住户,请于4月6日之前补办相应手续。

4、 实行装修检查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有权进入装修的房屋,根据经审核的装修内容,查看其是否存在随意拆改的行为,住户有义务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检查。

5、 妥善保护公共部位

房屋外墙严禁拆改;住户房屋之外的公共部位、公用水电设施管道严禁改动;严禁将卧室、餐厅、客厅等功能区改为卫生间等功能区,以保护相邻权。

6、 依法追究违规责任

住户由于不规范、不安全的装修行为,导致房屋结构受损、带来安全隐患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各位住户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特此通知。

总务处 校工会

基建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6年3月31日